1. 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已詳閱並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資格或得獎資格外,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保留法律追訴權。
2. 本活動開放給台灣地區(包括台、澎、金、馬)之全體居民參加,但主辦單位之員工或親屬及廣告代理商、通路經銷商和其他配合廠商之員工不能參與本活動。
3. 活動參加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
* 違反本活動之活動辦法及相關注意事項之行為。
* 提供之資料為非真實或冒用第三人之資料。
* 提供之資料未填寫完整正確之中文姓名、聯絡電話及可收掛號信之郵寄地址。
4. 活動參加者需提供完整統一發票正本,發票正本上需清楚打印舒潔活動產品名稱或產品條碼號碼,或同時附上發票及送貨明細單正本,且發票上打印之日期必須在活動期間內;如提供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視或活動產品金額不足NT$168者,視同無效。
5. 發票正本之一切查驗,以主辦單位之審核為準,並為唯一之依據,任何非法、殘缺不全、經更動、複製、影印及有任何印刷、機械或其他錯誤之發票均屬無效,即取消領獎資格,參加者不得異議,主辦單位並保留法律追訴之權利。
6. 參加活動之所有統一發票正本於活動結束後,將全數捐贈慈善機構,恕不退還。
7. 本活動獎品寄送地區僅限台、澎、金、馬,主辦單位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所有獎品在郵寄或運送過程中,非主辦單位過失所造成之毀壞、遲遞、錯遞或遺失,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8. 本活動之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並以實物為準。
9. 主辦單位保有更換獎品或修改、補充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規範之權利,如對本活動辦法及注意事項之規範有疑義或爭議時,主辦單位擁有最終解釋權及決定權。
10.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品市值為NT$1,001(含)以上,須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獎品市值為NT$20,000(含)以上時,得獎人須於繳交10%之機會中獎稅金、並提供憑證於主辦單位後,始得領取活動獎品。
11. 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若有遺失或被竊,主辦單位不發任何證明或補償。
12. 本活動獎項之領取方法概依主辦單位所寄發或公佈之得獎通知單所載為準,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贈品,並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逾期視為棄權。
13. 得獎者提供之身分證明如與參加本活動時所填寫之資料不符,主辦單位得要求中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否則本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14. 得獎者完成主辦單位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且經確認無誤後,主辦單位於4~6週內完成獎項寄送動作;所有獎項皆以掛號寄出;如有任何關於獎項寄送等問題,請於2010/2/26前來電告知,逾期恕不受理。
15.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16. 如有其他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客服專線0800-009-068。